如一尊雕塑。
偏偏蓝衫还不罢休,双腿绞着他的腰不断发力,借此支撑着躯干往上挪,似乎是要爬到他肩头上去。当然,她不可能成功,此举造成的唯一效果就是她不停地在他手臂上蹭啊蹭……
真是够了……
乔风的脸渐渐烧起来,现在他的大脑已经被刺激得当机了,整个人呆若木鸡,没有足够的脑细胞去思考蓝衫为什么这样做。
与他相反,蓝衫则是精神亢奋得很。她的下巴搁在乔风肩头,又尖叫一声,道,“乔风!狗!”
你才是小狗呢……啊,狗?
乔风慢慢地回过神来,低头看了一眼那只半大的金毛,它竟然还没走。这小狗看起来挺喜欢蓝衫的,看到蓝衫挂在乔风身上,它仰头望着她,似乎在等她下来。
原来只是怕狗。乔风身体一松,但与此同时,自己刚才紧张得如临大敌,其实全没必要,白瞎了他的神经递质和肾上腺素,这让他些微的有些不满和失落。
他扶了一下她的腰。还好刚才他本能地挪了一下小臂,否则被她的大腿卡住,那就太尴尬了。
蓝衫低头看那眼巴巴望着她的金毛,欲哭无泪,“你怎么还不走呀?”
乔风侧头看她,温声说道,“别怕。”
怎么可能不怕!不过有乔风给她撑腰,蓝衫也稍微有那么点底气,她大声抱怨道,“这是谁家的狗?怎么不拴一下啊!”
狗狗的主人姗姗来迟,训斥了小金毛几句,带着它离开了。离开之前,他们安慰蓝衫,“不用怕,它不咬人的。”
蓝衫目送着他们离开,她特别想告诉他们,对于天生怕狗的人来说,“怕不怕”和“咬不咬”真的没什么必然联系……
“你打算什么时候从我身上下来?”乔风突然说。
“啊?哦哦,不好意思。”蓝衫说着,松开他,跳下来。她拍了拍手,又整理了一下衣服,“那个……谢谢你啊。”
乔风微不可察地哼了一声,没说话。
蓝衫有点不好意思。她刚才情急之下的举动怎么看怎么像是在非礼这小受受,人家被女人非礼了当然不会开心。
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,蓝衫又觉得非礼他比非礼一般的男人更安全,毕竟大家的性取向一致嘛……
其实她最近和乔风的相处,一直流露出一种类似于闺蜜之间的那种亲昵。乔风不反抗,她就觉得这是一种默许和纵容。这类男人好像也挺享受和女人之间的友情?
两人刚才的动作(确切地说只有蓝衫一个人的)遭遇了不少人围观,他们俩决定火速撤离案发现场。
他们穿行在草坪之间的小路上。天完全黑下来了,草坪上的太阳能路灯亮了,不过光线微弱,仅能起到伸手能见五指、走路不会撞人的效果。
乔风一直低着头不发一言,走在蓝衫身后,她没有发现他通红如晚霞的面庞。
等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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